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平稳的前提下,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做好复试录取管理和考核组织工作,充分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3.坚持“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的原则,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复试的人才选拔作用。
4.加强调剂工作管理,规范调剂流程,提升调剂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调剂制度优势。
5.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9人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组成为:学院院长任组长,具有高级职称及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包含一名英语考官)为成员,选取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为复试秘书。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切实落实招生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工作;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及调剂办法,确定复试考核方式,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复试前对外公布,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学院全覆盖培训及管理;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复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复试期间卫生防疫工作按学校相应工作要求执行;全程监督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负责受理处置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以上工作由学院纪委书记监督落实。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剑
委 员:李剑、白云霄、蔺小林、张小红、曹慧、梁星亮、秦毅
秘 书:毛利欢
纪委书记:宋沛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分数线
数学学术型硕士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279分,并且初试单科成绩必须达到2023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346分,并且初试单科成绩必须达到2023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三)复试名单
1.学院根据招生各专业报考情况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最终复试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
2.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学校划定的分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由学院在复试工作前,通过学院网页对外公布。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4月3日前完成第一批志愿的复试工作。复试前若联系不上考生,则视作考生放弃考试处理,具体时间见学院公告。
(五)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研究生秘书及助理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组织复试。
应届生提交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往届生提交准考证、毕业证(结业证)、身份证;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均保存电子版。
(六)复试及要求
1.鉴于复试考试的公平性,学院成立1个综合面试复试小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考核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
2.复试组成员由9人组成(含秘书1人、英语考官1人)。同所有复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考生在复试考核前需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按学院复试考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考核。
5.考生复试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截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考核相关内容。考生应保持发型整洁,免冠、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耳机等非复试考核物品。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院向学校提交申请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考核要求
复试考核内容为综合面试和专业课考核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1.综合面试
(1)思想品德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学习相关材料或课程成绩;
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国语听力和口语
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交流能力和应用能力。
(4)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② 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事业心和心理健康等;
③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课考核
(1)专业课命题要求按《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陕科大校研〔2019〕15号)执行。
(2)专业课试题重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进行考核。
(3)复试专业课按照《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公式
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 + (专业课考核*50% + 综合面试*50%)*40%
2.总成绩汇总
严格按照学院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考生总成绩。
3.总成绩公示
总成绩名单由学院负责张榜对外公示,并接受考生监督。
五、调剂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学院在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调剂办法。
2.具体调剂学科专业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3.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复试科目详见《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学院调剂办法。
(二)分数及科目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3年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且满足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需满足学院对调剂专业的其他条件。
5.需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三)调剂名单
1.学院根据学院调剂办法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并经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通过,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调剂程序
1.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并填写调剂信息,否则调剂无效。
2.学院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向符合学院调剂办法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同意复试”。
4.按申请调剂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请及时查看学院网站公告。
5.学院应及时公示调剂考生复试结果,并在国家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六、体检要求
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及信息公开
1.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要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根据各项复试成绩计算后的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数。
2.拟录取名单公布15日内,所有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定向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交至学院方可按定向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招生规定;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其中,复试单科成绩(综合面试、专业课考核)低于60分;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信息查询及联系电话
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sust.edu.cn/
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网站:https://sx.sust.edu.cn/
联系人:梁老师029-86168352/18009267759
电子信箱:lxl_119@126.com
九、其他
1. 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参考学校2023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文件。
2.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