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我院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制定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细则。
一、学位论文选题
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商定或由导师根据研究课题的需要并征求研究生同意后确定。选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选题应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面向国家治理大战略,聚焦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亟需和我校传统优势特色,在学术上具有创新性或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先进性,鼓励学科交叉融合。
(二)研究生选题应尽量结合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密切结合实际,力求解决现代化建设中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难点。
(三)选题要根据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考虑本学科、本行业的科研基础和实验条件。同时要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础和特长以及导师的学术指导专长,选择适宜的论文题目,并在时间安排上留有余地,确保按时完成学位论文,使研究生通过论文工作得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全过程的基本训练。
二、学位论文开题时间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第二学期内完成。提前或推迟要经研究生申请,导师同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否则不予开题;未按时开题者,其论文工作延期半年进行。硕士研究生从学位论文开题通过之日到答辩时不少于18个月。
三、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
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4000字,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十个方面内容: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和水平;
(三)选题的依据(理论依据、技术依据、前期工作研究依据);
(四)研究内容;
(五)研究工作中面临的技术难点和拟采取的解决办法
(六)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七)预期结果;
(八)本研究的创新点;
(九)完成论文所具备的条件;
(十)论文工作进展安排;
(十一) 参考文献。
四、学位论文开题的组织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开题报告检查指导小组,成员由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指导检查各学科的研究生开题工作。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组织,并按相应一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评审小组须经学院院长及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同意方可有效。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一般由5人组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成员中至少有3名硕士生导师。评审小组组长必须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担任。评审小组设秘书1人。
(一)开题报告检查指导小组
组 长:院长
成 员:研究生工作负责人、教授1名
(二)开题报告评审小组
组 长:正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
成 员:导师5名,秘书1名
五、学位论文开题的程序
1.学位论文开题评审小组秘书宣布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学位论文开题评审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宣布开题报告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
3. 研究生作开题报告不少于10分钟;
4. 评审小组专家提问、提出建议,研究生答辩,不少于10分钟;
5. 评审小组举行会议(开题报告人和其他人回避),对开题情况做出客观公正评价;
6. 评审小组秘书汇总相关材料,须在3日内将相关材料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六、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的认定
研究生开题评审小组在评议研究生开题报告时,应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客观公正给出评分。平均得分排名在本学院一级学科后一定比例者(一级学科少于10人并入本学院相近一级学科,各学院根据开题具体情况原则上按大于或等于5%掌握,比例低于5%者,说明理由和依据,并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备案)或低于60分者,视为未通过。未通过者,经评审小组同意,硕士生应在一个月后两个月内重新进行开题,仍未通过者需向研究生院提出第三次开题申请,对第三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导师和研究生所在学院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终止对其培养的报告。
开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得擅自变更学位论文选题。因特殊情况确定需要更改研究方向的,须在首次开题后半年内经个人申请、导师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另做开题报告;若论文题目、研究内容及技术方案等仅作少量更改,需同样履行以上程序,但可不另做开题报告。
凡须要承担军工项目、国家涉密项目或同企业有保密约定的相关论文需在学位论文开题时提出保密申请,须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涉密硕、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预审表》。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负责解释。